
世界中医药学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一、世界中医药学会在香港政府正式注册,由海内外中医药界专家、学者和临床工作者组成一个纯学术团体。
二、宗旨:挖掘和弘扬中医中药学,并与现代化科学想结合,促进海内外中医药者交流,总结最有价值的医术和医药,并加以推广,让中医药学走向世界,让世界了解中医药学。
第二章 任务
一、组织国际学术交流会,编辑出版学术著作、刊物,推广新技术、新成果、交流新经验。
二、建立个人学术档案,将有价值的中医中药信息上载国际互联网,纳入国际中医药开 发领域。为会员提供开办门诊、医院的合作机会,介绍会员出国行医、进修和讲学。
三、为会员申报专刊、卫药准字号、食品健字号、卫药消字号和美国 FDA证书提供服务 。
四、为会员申报和评审专业职务资格证书(职称)、推荐和聘任美国、香港等中医研究院、医学科学院教授、研究员服务。
五、为会员和医疗机构、药厂在海内外推销药品、保健品提供服务。
六、为会员和药品生产厂家策划、形象设计和走向海内外市场出谋划策。
七、为会员设计现代化形象、设计商标、设计宣传资料和翻译各种文件、资料服务。
第三章 会员
一、自愿申请加入本会,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,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即可加入本会。
二、按时交纳会费,接受本会监督和考察,随进向本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本会根据会员和会员机构的贡献,定期颁发金奖、特别奖、荣誉铜匾和证书等。
四、会员有权退出学会,有权参加学会选举和被选举为学会理事、副会长和会长等职 务。
五、会员和会员机构有义务互相推荐他人及其他机构入会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一、本会设会长一名、副会长若干名、秘书长一名、副秘书长若干名。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学会代表大会。学会设名誉会长、名誉会员以及一些名誉职位。
二、本会设理事会、专家评审委员会、宣传、推广、出版机构和学会常务办公室。
三、本会在内地和海外均设立办事处、联络处。
第五章 经费
一、本会靠会费、赞助和编辑出版学术著作收入维持。
二、本会通过开展学术活动筹集经费。
三、本会通过协助营销、策划获取费用。
第六章 附则 本章解释权归学会理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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